领衔视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例分析: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小便宜中的犯罪陷阱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9日,被告人林某伙同被告人潘某、吴某先后租赁A地温馨家庭旅社,在A地蔡某家中组织他人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实施信息网络犯罪。2021年10月20日,被告人潘某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刘某拿自己的银行卡来跑分,以银行的千分之一的利润来跑。刘某同意后将自己的三张银行卡交给潘某,潘某将刘某银行卡绑定在吴某手机上进行操作,刘某配其合进行人脸识别等操作。刘某的中国邮政银行卡、中国招商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卡三张卡共转入人民币64万余元,共非法获利人民币300元。2021年11月5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刘某被A地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12月11日被A地公安局执行逮捕。2022年7月28日,经A地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此案,为其提供辩护。
经审理查明,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予以操作转账,妨害司法机关追查赃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刘某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A地人民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是典型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消费的多样化,“洗钱”这一看似遥远的犯罪行为已经逐步渗透到普通人的身边。
以本案为例,跑分是指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二维码收款及转账功能进行洗钱的一种方式,具有隐蔽性高、灵活性强等特点,常被用于跨境网络赌博洗钱和电信诈骗洗钱。跑分流程中的二三级账户大多来自参与跑分的“兼职”人员,跑分人员居于整个洗钱产业链的最底端,多为受到高额佣金诱惑的青少年、小商贩或农民工。参与跑分,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找了个“兼职”,却有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一些更隐蔽、更有欺骗性的新型金融犯罪正在悄然肆虐,很多人在懵懵懂懂之下被卷入了金融犯罪的漩涡。普及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让民众了解隐藏在小便宜中的法律风险,学会警惕生活中的犯罪陷阱,能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是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