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视野|你的商标字体合法吗?律师详解字体侵权赔偿标准与合规

  近年来,字体侵权纠纷频发,企业稍不留意就会踩中版权雷区。如何判断字体能否商用?遭遇索赔该如何应对?本文结合相关司法判例,为您划清法律红线。

  计算机字体受法律保护的依据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根据上述规定,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四个要件:其一,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其二,应当具备一定的表现形式;其三,可以复制;其四,具有独创性。其中,独创性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关键, 它是区分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因此,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能否获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满足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独创性判断标准。

1.jpg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判断计算机字库中的单字是否具有独创性,应当在除去公有领域字体固定书写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审查每一单字在字形、笔画间架结构的搭配、线条粗细、弯度转折等方面能否体现出特有视觉审美和书写风格的独创性。”  对那些独创性比较明显, 体现创意、智慧和劳动的单字,应该作为美术作品给予著作权法保护;而文字笔画结构相对简单,与现有公知的其他字体相比,难以体现出在笔法、结构上的变化差异,不具备独创性的余地,不宜认定为美术作品,不宜给予著作权保护。

  字体侵权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  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具体到字体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方面:

  1、该字体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保护;

  2、未经授权许可而擅自在商业用途上使用该字体。

  实践中常见的单字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将具有独创性单字作为商标、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单字、在公众号中使用单字以及将单字用于电影道具等行为。

  字体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司法实践中,侵权人的获利及权利人的损失很难举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多适用法定赔偿,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酌定赔偿数额。

  就字体而言,根据查询的案例结果显示,单个侵权文字的赔偿价格大致为500-7000元,法院综合考虑的因素包括案涉作品的类型及独创性程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人使用案涉作品的形式、产生的影响等情节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等。参考案例包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粤73民终629号判决书、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1513号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3知民初23号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4民初4371号判决书等。

  1、通过委托外包等方式规避侵权风险。

  在公司有商标设计或海报制作等需求时,可委托专业的广告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广告公司所使用字体须为原创或应有合法授权。广告公司合法购买字库后,为客户提供商标设计,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许可客户使用、复制、发行的, 不构成侵权。例如,在方正与宝洁、家乐福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的“飘柔”二字系由宝洁公司委托NICE公司采用“正版”方正倩体字库产品设计而成,宝洁公司及家乐福公司的行为均系对该设计成果进行后续复制、发行的行为。法院认为, 被控侵权行为应被视为经过了权利人默示许可的行为。

  2、通过公开的字库渠道,下载使用免费可商用的字体。

  在没有权利声明的免费字库所获取的字体单字,即使用于商业目的,也不构成侵权。字库由于其字体工具的属性, 主要是作为一种表达思想的实用工具。若权利人提供的免费下载没有任何权利声明,就表明其自愿将其字库作为公共产品供公众免费使用,权利人应当知道相关公众下载使用的方式和后果。相关公众根据其声明可免费下载的行为有理由相信可以使用该字库输出其想要得到的字体单字,而不论其使用的性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

  3、参考法院判决或借助第三方工具检索,使用判决书中明确不构成侵权的或者公开可免费商用的字体。

  通过检索公开的案例,可以查询到关于字体侵权案件的现有判决,根据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可以明确哪些字体不构成侵权。如在(2014)三中民(知)初字第09233号民事判决书中, 法院表明“楷体”、“宋体”和“黑体”已进入公共领域, 可用于商业目的而无需支付额外费用。据此, 企业便可放心使用上述字体, 而无须负担侵权风险。

  但也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系统自带字体均能免费商用,比如我们熟知的微软雅黑。微软雅黑是微软委托方正公司开发的字库,可以在微软系统或者微软的软件中免费使用,但其著作权属于方正公司。如果企业把使用微软雅黑字体用在商标设计上,或者制作成的文稿打印出来设计成海报,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商用,则可能涉嫌侵权。因此,企业在使用字体之前,建议先从字体公司官网或者其他第三方渠道查询该字体是否可以商用,一般字体名称中带有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名称的,有版权风险的可能性较大,须谨慎使用。

  另外,部分第三方工具如360(https://fonts.safe.360.cn/)可用于检查字体的许可信息,但需要提请注意,第三方网站的查询结果的准确性无法保证,仅供参考。